傾聽內心真實之法
00:00~09:46
坐著等待聞法的時候,也要自己去修行。法一直都在呈現,若我們的心足夠聰明,心敞開接受法,就會發現——法一直都在。
若說坐著等待聆聽隆波說法,說明尚未明白何謂「法」。無論隆波是否說法,「法」已經存在,取決於自己的心是否敞開接受「法」。
若我們認為:隆波尚未開始說法,尚未有「法」可聆聽,那就誤解了。事實上,「法」無時無刻不在呈現。
在大乘佛法提及,佛陀無時無刻都在說法。因此,在等待隆波說法時,我們要聽聞在自己內心呈現之法,時而呈現善法,有信心、精進、念、禪定、智慧,時而呈現不善法,寧靜之後,便散亂之類的……
訓練聞法,聆聽一直在我們內心呈現之法,每一天聆聽,何時有時間,何時便聆聽,無論是否見到高僧大德,都可以聽聞自己內心之法,時而呈現善法,時而呈現不善法;時而呈現樂,時而呈現苦,時而呈現世間法給我們看——有利得,損失利得;有名譽,損失名譽;有讚美,有批評;有樂、有苦,不斷地在我們內心盤旋變化,想到他人的讚美,心就會膨脹;想到他人的批評,心就會萎縮,便要如此聞法,如此聽聞。
獲得利益,比如:中彩票了,不建議你們去玩,但中彩票時很快樂,心會膨脹,要及時地意識到;買了彩票卻沒有中,心萎靡不振,也要及時地知道。
那些玩彩票的人看起來真的很可憐,他們將自己的未來、自己的生命、自己的希望,寄託在空虛的對象上。
若我們修行,就別關注賭博之類的,那屬於衰敗之因(apāyamukha),無論是否符合當地的法律,皆屬於衰敗之因。
買彩票之後,不中彩票的機率更高。開彩時,僅有少數人高興,極多人會痛苦難過。
若我們會聽法,這也是法,我們的心高興,要知道;我們的心難過,也要知道,這即是「法」已在呈現給我們看了。
「法」並不僅僅呈現於——有任何事物生起於色法或名法。「法」的呈現比此更為深邃——所有的色法,生了就滅,所有的名法,生了就滅。
持續不斷地如此體會及觀察,修行就不會有間隙,不會有時間的間隙、階段的間隔、時段的空隙——(認為)這段時間是修行的時間,這段時間不是修行的時間。
比如,認為坐著聆聽隆波說法時,還不是修行的時間,先聞法之後再去實踐,這些人根本不懂事。
事實上,「法」已經存在了,比如:在聆聽隆波說法之前,我們就不斷地去讀自己的心,心散亂,想東想西,要及時地意識到,或心是善的,用心等待聞法,也要及時地知道——「心是善的,想聞法。」
在聽聞的過程之中,也要聆聽真實之法,隆波說的,僅僅只是聲音,那並不是法,沒有人可以教法給任何人。
隆波講說的內容,聆聽之後,我們就去想,聆聽之後,我們就去想……事實上,我們並沒有見到法。
因此,在聆聽高僧大德說法時,過去時代,他們是如此教導的——直接落實修行,現在就修行!
高僧大德說法,而我們要去及時地知道,要去讀自己內心之法。
「法」是私人訂製式的,我們要去看自己的心——當下這一刻萎靡不振,及時地知道;當下這一刻心很愉悅,及時地知道。
不必擔心聞法沒有聽懂,沒有任何人可以透過聆聽「法」而明白「法」,聞法僅僅只是助緣,讓我們的心與「法」依偎在一起,我們思維到「法」。
因此,在過去的年代,若跟隨高僧大德學法,我們就坐著自己修行,高僧大德則講說他的法,各盡其職。
若我們的心卡在何處,高僧大德自然會講說相應的法給我們聽,心就會接觸,那「法」是針對我們的,心就會醒過來去聽聞。
若「法」是一般的,或是屬於他人之法,我們的心就會繼續修行。
修行必須如此做,在聽法之前,就不斷地讀自己的心。在聽法之時,也不斷地讀自己的心,不用害怕聽不懂。已經闡述,無人能透過思維或聽聞而了悟佛法。
因此,我們會修行了,我們來閱讀實相,聆聽我們自心呈現的真實之法,它時而呈現善法,時而呈現不善法;時而呈現樂,時而呈現苦,持續不斷地觀照下去,它時而呈現喜歡、時而呈現不喜歡,沒有間隙,沒有時段的間隔,從睡醒就開始修行了,持續聆聽我們內心真正的佛法。
能否見到高僧大德,那並不重要,如果我們會讀自己的心,能學到自己心中的佛法,我們就已在聽聞佛陀之法了。
所謂「佛、佛」,並不是指佛陀的色身,或是高僧大德的色身。佛陀的真正意涵是——「覺知者、覺醒者、喜悅者」。
因此,隆布敦長老才會對隆波教導:「八萬四千法蘊,全都源自於純淨無染的心。」
如果我們的心尚未純淨無染,呈現的法就會——既有善法,也有不善法,搖擺動盪。
因此,切勿浪費時間到他處尋覓法,要返回自己的身、自己的心,真正的法就在我們自身、自心,尤其在我們的心。
真正讓身心成為奴隸的,正是煩惱
16:35~21:33
我們的職責是聞法,聆聽在自身呈現之法,聆聽在自心呈現之法。
「法」全天都在呈現讓我們聆聽,不必花電費,不必花網費,僅僅只需照見實相,「法」及實相就在自己的身心呈現。
為何大家沒看見?因為大家根本不知道,「法」就在自己的身、自己的心。
在世間方面,有渴愛(taṇhā)為「因」,有苦為「果」,這屬於世間層面,亦在自己的身心。
而在出世間方面,有戒、定、慧為「因」,有滅(nirodha),也就是涅槃為「果」。
戒、定、慧生起在何處?亦生起在身心。當證得「滅」,真正抵達涅槃時,那已擺脫身與心,它會自行超越。
我們學習自己的身、自己的心,若心有欲望生起,心有執著生起,心生起掙扎,便會以身與口做此、做彼,不斷地迎合煩惱。
身體真是十分可憐,它成為心的奴隸,心一直在使喚身體,僅是為了滿足自己。
具有煩惱的心,十分自私,一整天以身體做此、做彼,僅為了迎合自己的需求。這個身體真的十分可憐,因此,別去殺死它。
有些人錯修了,厭惡身體,若修行正確,便會悲憫身體,看待身體如同一個令人憐憫的眾生,心便會是那般的,不會厭惡它,這個身體真的好可憐。
心啊!它是麻煩的製造者,它不斷地命令身體做這樣或那樣的壞事,說壞的、做壞的,是因為心想壞的了。
進一步修行,持續不斷地觀照內心之法,就會逐步地照見,心也並沒有壞,心亦成了誘餌,與「身成為心的誘餌」是同一回事。
心成了煩惱的誘餌,成了渴愛(taṇhā)的誘餌,因此,真正壞的罪魁禍首,其實是渴愛與煩惱。
心並無好壞,心是中性的、老老實實的,當不好的造作摻雜進來,心就會變成奴隸,成為不好造作方面的奴隸,貪瞋痴生起,心就成為貪瞋痴的奴隸。
反覆觀照便會發現——哦!這個心好可憐啊!心亦是一個令人憐憫的眾生,不會厭惡它。
有些人修行,會厭惡心。有的!有些人修行之後厭惡心,最後心滅掉,成為無想有情天的眾生,因為他們不喜歡心,認為只要還有心,就會還有苦,因為他看不出來——有心存在,有苦存在。
事實上,心本身是清明的,心有苦、有黑暗,是因為煩惱不時摻雜進來。我們不斷地修行,(凡是)提及煩惱的,這屬於世間方面。
但若是出世間,心已擺脫心的狀態,心本身是苦,心屬於蘊。但是滅、涅槃已經擺脫了蘊,因此它擺脫了苦,這別混雜了。
有些人宣稱:「心是恆常的,心是快樂的,修行好,會如此照見。」如此宣說容易令人混淆。
依然尚在修行的心,與已擺脫蘊、已超越修行的心,全然是兩回事,別將法混雜了,將低階與高階的法混雜,將高階與低階的法混雜,得區分出來。
嘲笑煩惱,而非讓煩惱嘲笑
21:33~24:37
世間法真正動蕩不安的,其實就是煩惱與渴愛,它們不斷地逼迫心,讓心去想不好的。
煩惱進來控制心,這稱之為「漏煩惱」(āsava kilesa)。這煩惱染污心,當成功染污心,就開始強迫身體,進一步地讓身體成為其奴隸。
心先成為煩惱與渴愛的奴隸,隨後,心以身體來迎合煩惱及渴愛,利用身體去工作,以獲得滿足,於是就會去說不好的,想不好的,那時煩惱的力量已充分地發揮,這煩惱已變成明顯的不善業,全是貪瞋痴了。
煩惱就是如此運作的,煩惱深藏在我們的天性裡,那稱之為隨眠煩惱(anusaya);當它已開始染污心時,稱之為「漏煩惱」;當它已操縱我們的身與口的行為,那是貪瞋痴,十分粗糙。
因此,為我們自己的身心製造麻煩的,其實是煩惱,他人並不是我們的敵人,煩惱啊!它是惡貫滿盈之禍首。
當佛陀悟道時,祂與煩惱習氣打招呼,祂嘲笑煩惱道:「渴愛是建造房子的主人,這房子已被我徹底地拆掉了,你再也無法為我建造新的房子,也就是新的『有』和『生』了。」
看到嗎?那是真正的對手,因此,當佛陀戰勝時,祂嘲笑它、嘲笑煩惱。
隆布敦長老有一個詞彙,稱之為「心微笑」,他所謂的「心微笑」,不是坐著微笑,那僅是法喜而已,那不是心微笑。
他所說的「心微笑」,是指心嘲笑煩惱,他嘲笑煩惱道:「你這煩惱啊!已無計可施,再也不能控制我的心了!」
如同隆布敦長老所稱的「心微笑、心微笑」,我們理解心笑什麼,並不是指坐著微笑啊!而是心嘲笑煩惱。
那與佛陀悟道時,嘲笑渴愛是同一回事,說:「你是創造房子的主人,我已經認識你了,你為我建造的房子已被我拆掉,從現在起,再也不可能為我建造房子了。」
祂在嘲笑煩惱。這即是隆布敦長老所稱的「心微笑、心微笑」。
靜慮林聲明:
本文內容未經尊者及譯者審校,若內容有任何疏失,皆歸咎於摘錄、整理者的責任與過失。轉載請保留出處及聲明。
【佛陀悟道之第一偈】
經多生流轉,吾求作屋者;但未得見之,受苦再再生。
已見作屋者!勿再為造屋;椽桷皆毀壞,棟樑被摧折;得滅盡愛欲,心既證無為。
~《法句經》 153-154偈
英譯:
Transmigrating through countless rebirths,I’ve journeyed without reward,searching for the house-builder;painful is birth again and again.
I’ve seen you, house-builder!You won’t build a house again!Your rafters are all broken,your roof-peak is demolished.My mind, set on demolition,has reached the end of craving.
~Dhp 153-154
巴利原典:
Anekajātisaṁsāraṁ,sandhāvissaṁ anibbisaṁ;Gahakāraṁ gavesanto,dukkhā jāti punappunaṁ.
Gahakāraka diṭṭhosi,puna gehaṁ na kāhasi;Sabbā te phāsukā bhaggā,gahakūṭaṁ visaṅkhataṁ;Visaṅkhāragataṁ cittaṁ,taṇhānaṁ khayamajjhagā.
~Dhp 153-154
完整開示|視頻來源:Dhamma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