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想要能夠認識自己、了解自己,我們就必須知道:認識自己和了解自己是為了什麼?
如果我們透徹地了解自己,就會知道:其實我們與外境是一體的,我們只是世間的一粒微塵,只是宇宙中的一顆塵埃,根本沒有任何的涵義可言。
假如全世界幾十億人同時死去,對宇宙而言,也沒有絲毫影響,不存在任何涵義可言。
然而,我們總以為——自己如此特別、如此了不起,我是如此、我是那般……讓自己看似比實際所是的更大、更強。
事實上,我們只是一粒極小的塵埃,沒有任何意義,或生或死,對整個宇宙及整個世間而言,根本毫無差別。
我們在骨子裡總以為「我是如此、那般……」,因此,我們才會一直拼命掙扎,在心中始終尋不到片刻的寧靜與快樂。
佛陀教導我們要回觀——認識自己、探究自己、了解自己。這個所謂「自己」,其實就是身與心。
如果我們想要認識、了解自己的身與心,首先,我們必須有「覺性」(sati)。覺性乃是——覺知身、覺知心的工具。覺知到身的存在,覺知到心的存在,此即所謂「覺性」。
(我們所需的)另一項乃是「智慧」。智慧是知道實相——知道身的實相,知道心的實相,
覺性與智慧這二者並不一樣。其中,覺知到身與心的存在;是以覺性在知道。比如,在移動的時候,或者無論我們做了什麼動作,都能夠覺知到它,這被稱之為「有覺性」,然而僅僅如此並不能離苦。
如果我們僅僅只是有覺性,在不停地覺知或者聚焦,那只能得到禪定,獲得寧靜而已。至於真正讓我們得以離苦、得以脫離輪迴的,乃是智慧。
覺性能夠捕捉到——身的存在,心的存在,身的一舉一動,心的一舉一動。覺性能夠覺知到境界或狀態——能夠覺知到身的狀態,能夠覺知到心的狀態。
而智慧則是指:心聰明地了解一切名法與色法的實相。
覺性讓我們能夠區分——貪與瞋不同,苦與樂不同;讓我們能夠清楚地區分貪與瞋各有其特質。
每一種現象自身獨具的特質,被稱之為「特性」——即,特殊之處。貪有貪的特性,瞋有瞋的特性,散亂有散亂的特性,萎靡不振有萎靡不振的特性,苦與樂,也各有其不同的特性。
因此,每個境界,無論名法或是色法,各自都有與眾不同的特性,讓我們得以清楚地區分——此是此,彼是彼,它們是不同的。
貪與瞋是不同的,苦與樂是不同的,好與壞是不同的,身與心是不同的,地、水、火、風,每一項元素也都是不同的,於是我們能夠區分出它們。
但僅僅如此,並不能離苦。只是看到每一種境界的特性,是無法讓我們離苦的。
如果想要離苦,我們要看到所有境界的共性。涅槃除外,涅槃是另一種現象,至於其它的一切名法與色法,都有其共通的本質,那就是——無常、苦、無我。
「無常」的意思是——曾經存在的現象,到了某一點,沒有了。曾經存在的已不存在,稱之為「無常」。
「苦」的法印,意思是——在我們眼前存在的現象,正被逼迫著要消失、滅去,
「無常」是看到——曾經存在的現象,滅去了;「苦」的法印是看到——尚未滅去的現象,正被逼迫著要消失。
「無我」是指——所有的現象,無論是生,是住,還是滅,都是隨順因緣的,而非隨順我們的意志。
無常、苦、無我,這三者,是除了涅槃之外,其它一切境界所共有的特質。其它一切境界,全都處在三法印的範疇內。(全都呈現三法印)
僅僅隨觀一個個境界,仍然無法讓我們真的放下。比如,當我們看到——「苦」與「樂」是不同的,我們就會想要獲得快樂、逃離痛苦,對嗎?我們將會討厭一個、喜歡另一個,心永遠無法有契入中立的那一刻。
如果僅僅看到境界,看到貪、瞋、痴的每一單獨現象,看到苦、樂、好、壞的每一個個體,或是地、水、火、風的每一個元素,是無法讓心因而放下的。我們會一直出現——「喜歡這個,討厭那個」的反應。為什麼?因為我們還沒有具備智慧——還沒有徹見到每個境界在「無常、苦與無我」的三法印面前,全都是平等而無差別的。
因此,所謂開發智慧,正是要看見——無常、苦、無我,如此方能被稱為是「修習毗缽舍那」。它不是依靠思維、推理、分析、閱讀、聆聽所得的智慧,後者的智慧對於煩惱而言,根本不具殺傷力。粗重的煩惱或許消失了,但是還會生起更細膩的煩惱——生起我慢,自以為很厲害,已經學習過很多了。
因此,真正能斷煩惱的智慧,必須是毗缽舍那的智慧,惟有它,才可以將煩惱連根拔除。
毗鉢舍那的智慧,必須能夠看到一切境界或狀態的三法印,洞見到它們的共性。
禪窗聲明:
由於受到語言以及個人修證水平所限,跨越語種後很難如實還原隆波帕默尊者的本意。譯作若有任何不精準之處,完全歸責於我們,歡迎大家不吝指正。
完整開示|音頻來源:禪窗
完整開示|視頻來源:Dhamma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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