執著於自己的想法,乃相互傷害之因
作者: 隆波帕默尊者
日期:微法談聽錄

隆波教導的是修行的原則,並不是方法。至於方法,大家需去選擇自己擅長的。

擅長念誦佛陀,就去念誦佛陀,擅長觀呼吸,就去觀呼吸,擅長觀腹部,就去觀腹部,擅長做手部動作、經行……什麼都行,僅有少許要求——一定要知道這麼做的目的,這麼做,是為了及時地知道自己的心。

心是首腦,心是諸法的主席,得到心,就得到法;沒有得到心,就沒有得到法。

因此,修行之後,去及時地知道,心跑了,知道;心跑了,知道,接下來就會看得更加地細膩,看得更多一些。

心跑掉了,沒有及時地知道,就跑去想。一旦跑去想了,就會生起苦樂,生起貪瞋痴等。

心接觸到念頭,念頭屬於一種法的所緣,一旦心接觸,那稱之為有「觸」,有「觸」就會生起感受,就會生起苦樂。

因此,心迷失去想,觀察好一些,緊隨而至的,就是苦樂,有時不苦不樂,一共有三種(感受)。仰賴於「觸」,而緣「受」,有了感受,就會生起「愛」,就會有欲望。

一旦有快樂,就希望快樂待得久一些,快樂消失,又希望快樂再度捲土重來。一旦有痛苦,就會生起「想要」,想讓痛苦快些消失,想讓苦再也不生起,因此,欲望會緊隨著感受而至。

有欲望之後,心就會去執著抓取。執著什麼?有時會執著自己的看法,這是很壞的,必須非常謹慎。

這個時代的人,殺人或相互傷害,就是源於看法不一致。自己的看法稱為「理想」,他人的看法就是「誤解」,由此就會互相殘殺。

我們會執著自己的觀念——這個對,那個錯。「對」與「錯」存在嗎?存在。但「對」與「錯」,全都是有因緣的,是符合因果的,而不是說我們喜歡的,才是對的,我們過於執著自己的看法了。

看法並不僅僅只是這樣的涵義,看法,其實指的是邪見。比如,大家是凡夫,凡夫的邪見是滿分的。

感覺到嗎?大家感覺到「我」存在。「我」在哪裡?

佛陀教導,「我」在哪裡呢?「我」在這個身體上嗎?那我們現在試著來驗證,「我」在這個身體裡嗎?我們看到身體坐著嗎?有看到身體坐著嗎?能感覺到嗎?身體是被覺知、被觀察的對象,身體僅僅只是被覺知、被觀察的對象,那是一團物質,與外在的物質全是一樣的,僅僅只是物質元素,那不是「我」。

如果我們開發智慧,修習毗缽舍那,就會照見——身體不是「我」,苦樂也是被覺知、被觀察的對象,有因就會生起,沒有因就會滅去,無法掌控。

比如,命令心永遠快樂,命令不了,命令心禁止痛苦,也禁止不了,它不在我們掌控的範圍之內,這稱之為看到了「無我」,這在開發智慧。

不停地去觀察、去體會,我們就會看到,佛陀所教導的(實相)。我們認為有個「我」存在,但佛陀教導我們將那所謂「我」的事物,分成一個部分、一個部分,分成五個部分。

觀身體,就看到那不是「我」,苦樂的感受,也不是「我」,是被覺知、被觀察的對象。想蘊、記憶、界定,比如,記得顏色,記得這是男人,這是女人,這是綠色、這是紅色……有時能記得兩層(涵義),比如,綠燈可通行,紅燈不可通行,黃燈得加速等等,我們就能翻譯它的涵義,這是界定,記憶之後,還有界定。

還有另一種界定,比如,我們界定這是「我」,「我」是恆常的。

大家感覺到嗎?我們的心,現在的心與今早的心,是同一個人,還是同一顆心。

能感覺到嗎?去年的心與現在的心,也是同樣一個人,從出生到現在,甚至到死,一直都是「我」,這是邪見。

事實上,「我」不存在,它一直處在生滅之中,心也是生滅的,色身也是生滅的,感受也是生滅的,想蘊也是生滅的,行蘊——造作好壞、貪瞋痴,也是生滅的,心也是生滅的,生起在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心,在六個根門不停地生滅變化。

佛陀教導毗缽舍那,教導我們將所謂的「我」,分成一個部分、一個部分,一共分成五個部分。

佛陀介紹五個部分,在這五個部分裡,一個部分、一個部分去觀,我們就會發現,每一個部分、每一個部分,都找不到「我」。

但一旦將它聚合起來,為何「我」產生了?因為想蘊的顛倒,將不是「我」的事物,界定成「我」的,因此,我們的想蘊是顛倒的,凡夫的想蘊是顛倒的。

慢慢去訓練,直到能看到實相,生起智慧,知道了實相,具有智慧的時候,想蘊就會正確地界定。

靜慮林聲明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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